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春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安排
一、标准测试工作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有关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要求学校制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细则,每一名在册学生按学校统一安排参加考试,学生《标准》成绩需上报教育部。
2016年我校全面实施《标准》,并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今后每年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内容,如无特殊情况,按我校《标准》测试、上报实施细则执行。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2014修订版),男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1000米;女生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800米。
三、测试范围
14级本科、15级专科、16级专接本、15级本科、14级和15级现代科技学院
四、测试时间安排
我校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4月10日进行体质测试,2月27日至3月3日为统计东、西校区学生周六、日有课时间及安排测试时间,3月6日通知东校区测试时间,3月16日通知西校区测试时间。
测试时须带学生证,身份证(不带证件不允许参加测试)。
五、学生有课时间统计办法。
各院在体育工作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各班“2017年春季体质测试有课时间登记表.xlsx”,如有课或实习在相应时间段填写“有课”或“实习”,并修改文件名为:“2017年春季体质测试有课时间登记表-东校区-某某院.xlsx”,于3月3日前发送表格至282070126@qq.com。
六、测试耗材购买事项
肺活量吹嘴入学时免费提供一个,请妥善保管,4年测试均需使用,如有丢失请测试时在发卡处购买(最好以班为单位集体购买),单价0.5元/个,请自备零钱,不设找兑。
七、免测、缓测学生登记办法
因重大疾病、伤残、运动功能障碍等原因,可认定为免予执行《标准》测试。因事请假、生病康复期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可认定为暂缓执行《标准》测试。需办理免测、缓测登记的学生,请于体育工作部网站分别下载并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免于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或《河北农业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缓测申请表》,粘贴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请假条(见体育工作部网站样表填写示例),随测试班到发卡处办理(可让班长代办),如未办理缓测手续,不予补测。
八、因事请假办法
学生因事请假须向所在学院团委书记汇报,请假条加盖学院或学院团委公章方为有效,测试时由班长持请假条办理缓测手续。
九、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对于测试过程中出现作弊、替考的学生,按《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考试作弊、替考规定处理。对于不服从考场管理的学生,按《河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扰乱考场秩序的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因私自调换测试时间,未能测试的学生,成绩为0分,不予上报,后果自负。
十、其他
标准测试工作是教育部规定高校工作内容之一,时间紧、任务重,需全校各学院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工作部,电话:7521569.
河北农业大学体育工作部
2017年2月25日
2017年春季体质测试有课时间登记表-东校区.xlsx
2017年春季体质测试有课时间登记表-西校区.xlsx
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标准申请表样表.zip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docx
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标准》缓测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