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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教学常规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体育教学常规

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课前认真备课和编写教案,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运用合理的教学手段,努力实现体育教学目标,上好体育课。

2.教师应于课前十至二十分钟到场,做好课前准备。

3.体育课每次九十至一百分钟,不可提前下课或拖堂。

4.教师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做到服装整洁。

5.教师应根据教材需要,课前划好场地,对使用的器材、器械进行安全检查。使用体操器械应铺好垫子,使用沙坑应将沙坑挖松整平,投掷项目应注意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6.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课中组织好教学,教育学生爱护公务,防止器材丢失,课后带领学生将器材送回器材室,检查数量,放置妥当。

7.教师应了解并掌握学生的学习态度,通过点名检查出席情况,并进行登记。

8.教师应做好课后总结,不断改进教学,并应向学生提出课后锻炼的要求。

9.教师因故不能上课,应于一天前请假,由教学副主任组安排代课(合)事宜。

10.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擅自变动教材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教学副主任批准。

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上体育课时,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锻炼,努力完成课的各项任务,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课前,班体委应带领学生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器材、领取用具,做好课前准备。

3.上课时应穿运动服装,不要带小刀、戴校徽和饰物等,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4.上课时,学生必须穿无跟软底运动鞋,不得戴帽子、围巾、纱巾和皮棉手套。

5.上课时,体育委员应按教师指定的地点整好队伍,然后站于第二排排头的位置。

6.当教师站到队伍前时,体育委员应喊“立正”的口令。见习生和迟到的学生站在排尾。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全班应同时腹前击掌。

7.学生因故请假,必须由体委或其他班干部报告任课教师,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到者,以旷课论。

8.女生例假期间,由教师安排适当的活动,不到者以旷课论。

9.因病或其他原因超过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未上体育课者,不予评定成绩,应办理重修手续。

10.任何一个学期的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均应重修。

11.有比赛任务的校代表队队员可不参加体育课学习,其成绩由教练员评定后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