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农业大学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23号规定:“我校体育代表队由高水平运动员和普通生运动员构成,体育工作部根据学生出勤率、训练表现及运动水平,向教务处提供加分名单,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体育代表队运动员加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3日至7月27日,如对加分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27日17:00前向教务处或体育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请说明自己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匿名无效。
电话:体育工作部7526140 教务处7521271
体育工作部
2021年7月22日